程方顺律师介绍
2012年--2019年先后在多家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、合伙人。2019年至今为天津东方(沈阳)律师事务所高级股权合伙人,专职律师。担任辽宁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辽宁省法学会建筑法学研究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、辽宁省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名誉理事。程方顺律师有较深的法学功底,思维严谨,工作踏实,待人坦诚。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。在司法鉴定领域有较深的研究,擅长重大疑难案件的论证和分析,注重诉讼主体和法律关系的审查,穷尽证据的法律适用。通过程序和实体并重,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。并且从实际出发,运用灵活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。
执业信息执业单位:天津东方(沈阳)律师事务所
执业地区:辽宁省-沈阳市-沈河区
执业年限:19年
执业证号:12101200510191140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、合同纠纷、经济纠纷
服务地区:辽宁省-沈阳市-沈河区
程方顺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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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东方(沈阳)律师事务所法律问答